真的t会到了创作者的不容易,一定要耐得住寂寞,刚开始的时候看的人真的很少。有时候我都想着,反正也没人看,瞎jb乱写吧! 我一般是写好一稿后,在传上去之前,还会再审一次,然后又修修改改很多地方,常常有“我这写的什么玩意!”这样的感想。只是当我再次看我修好发出去的稿后,我又会想要再修一遍。有时候一句话一个动作我都要细细思考很久,生怕写崩了。 写这个故事的时候,我常常会有“天呐!怎么这么中二啊!”或是“天啊!这也太狗血了吧!”之类的感想,对着我写出来的东西大肆吐槽,想着“这种东西根本不会有人看的吧!”。 不过这第一本书也给我累积了一些经验,给我带来了创作的快乐。我有点后悔为什么不早点尝试写作,到了现在才发现自己真正想g的事。 开脑洞对我来说真...
林凛曾畅想过。如果人生能像游戏一样看到进度条,能够发现自己的每一点进步,能够不断的得到正反馈。或许他便能够主动的将时间全部用在提升自我上面,或许他这一生不会过的如此平庸。可惜,人生没有如果。重活一世以后,林凛拥有了一个可以看到自身实时状态的属性面板,能够看清楚自身的每一点变化。于是,改变开始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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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成为最强者的路上先成了万人迷莳初某天熬夜打游戏猝死,醒来发现自己带着游戏面板(无系统,无攻略任务)穿越到了未来的abo世界。她立志要把自己面板的属性全部点满,成为最强者,为此每天勤勤恳恳地刷任务,努力提升实力。只不过,为什么周围有一群疯狗在垂涎她?表面是性格和善爱吐槽的正常beta少女莳初,实际上是有仇必报,喜欢扎人心窝子(物理),发起疯来连自己也捅的狠人。身边一群疯子环绕,没一个正常人。不过好巧,我也是。只要我比所有人都强,危险就追不上我。目标当然是成为星际最强者,不过,好像先成了万人迷?没关系,这不是问题!心中无男人,拔刀自然神。训狗?不过顺手而已。这是什么?会叫主人的小野狗,摸一下。银发金瞳的死狐狸,一脚踹开。死狐狸的高冷双生弟弟,等等,你小子手放哪里呢?!傲娇的笨蛋金毛小狗,死傲娇是没有前途的,别来沾边。高岭之花利益至上的家族继承人,谢谢,不约。阳光开朗的大猫猫绿茶学弟,辣手摧猫我在行,快给我rua一下。等等...
李澈穿越玄幻,成为凌虚剑宗的大师兄,为宗门孤身镇守魔窟百年!可百年后,迎接李澈的不是掌声和鲜花,而是污蔑和审判,她们怒斥李澈该死,说他为了霸占魔窟资源,残害宗门!李澈都笑了。镇守魔窟百年,就是这样的结局?既如此,这魔窟我不守了,这宗门我也不伺候了!李澈果断退出了凌虚剑宗。可她们不以为然,根本不在乎,并且声势浩大...